房地产权利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,其房地产依法应当由有关继承人继承的,继承人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继承所有权转移登记,办理房产证。
1、本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;
2、身份证明;
3、房屋所有权证;
4、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;
5、房屋平面图;
6、评估报告。
1、准备登记材料并向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,提交原件及复印件,接受询问;
2、登记机构进行初次审核,缴纳各种税费;
3、登记机构出具受理通知书,审核通过,领取房产证。
扬州市邗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
地址:邗江区百祥路37号
电话:(0514)87874793
宝应县房产管理局
地址:安宜北路21号
电话:(0514)88259019
高邮市房产管理局
地址:海潮东路028
电话:(0514)84648897
仪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
地址:江苏仪征国庆路152号
电话:(0514)83450400
办理时限:
30个工作日
办理费用:
1、登记费:住宅、车库,80元/套,非住宅550元/幢(层、套、间)
2、配图费:20元/件
3、工本费: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,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。